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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汉姆联赞助商必威app首页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细则

来源:西汉姆联赞助商必威app首页 发布时间:2019-09-17 作者: 阅读数:573

西汉姆联赞助商必威app首页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比办法细则


第一章  总则

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(以下简称:“国家、省奖助学金”)评审行为,切实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 国家、省助学金评审严格依据《西汉姆联赞助商必威app首页学生手册》关于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比办法和学校补充通知进行评比。

第三条  国家、省助学金每年评审一次,实行等额评审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

第二章 组织机构

第四条  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负责学院国家、省奖助学金的评审。评审小组成员包括:学院领导、学工办主任、全体辅导员、专业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、学生权益中心代表,评议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。

第五条  各年级成立年级评审小组,成员包括年级辅导员、学习委员、生活委员、班级学生代表,初步审查所在年级符合申请要求同学的申请表。

第六条  学院成立奖助服务协会协助学院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工作。


第三章 评审程序和流程

第七条  根据学校要求,学院每年把学校关于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比的通知通知到各个年级,由各个年级负责通知到每位同学,确保符合要求的同学能及时申请。

第八条  各个年级初步审查提交申请同学是否符合要求,并在网上系统上进行审核确认。

第九条  学院评审小组对各年级提交上来的评审名单进行审核和评审,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,公布学院推荐建议名单。

如果初审满足条件的人数超过学院可推荐名额,由评审小组组织评审。国家奖学金按照学生手册的要求采用现场评比的方式;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采取按年级总人数比例分配名额,各年级按照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比进行排序,由高到低确定名单,相同绩点情况下,由评审小组进行投票决定。

第十条  学院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5个工作日,若评审小组接收到异议材料,将在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,如情况属实,做出调整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审核。

第十一条  本评审细则自20199月适用,适用于西汉姆联赞助商必威app首页所有在校本科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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